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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最新动态(总第175期)
发表日期:2010-07-12

政策性担保易被滥用

担保业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贡献被公认后,各地省、市、县政府纷纷出资设立了大量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或再担保公司)。据工信部的统计,截至2008年底,此类机构数量已经超过了1200,拥有政策性担保资金超过600亿元。

中国的政策性银行正在商业化改革的道路上进退两难,让决策层头痛不已,此类政策性的“准金融机构”却大规模涌现,如不加矫正,数年之后,是否又需要一场声势浩大的商业化改革?

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公司本无不妥,但定性为政策性担保公司隐患甚大。政策性本就是一个含混的概念,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国情,尤其要慎言“政策性”。经验告诉我们,一旦成为政策性机构,就容易成为脚踏两只船的机构,“亏了是政策性的,赚了是商业性的。”其间的道德风险,一望而知。

      担保公司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道义形象如此高大,而且又是公认的“风险高,收益低”。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亏损的理由如此“正当”,想不亏损都难,甚至是亏得越多说明自己为中小企业的贡献越大,“赚钱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

      基于政策性的定位,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普遍坚持极低的收费标准,一般为2%左右。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收费标准不是按风险定价的水平,难以覆盖担保公司面临的代偿风险,担保公司极难盈利。

      这样的收费水平,表面上是“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但实际上扭曲了价格信号,使得担保行业的投资回报远远达不到社会的平均投资回报,难以吸引民营资本进入。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如此强劲,担保行业却不能盈利?怪哉!

      首要原因在于担保行业因为长期缺乏监管,行业信誉度低,难获银行认可,担保放大倍数极低(民营担保公司一般仅能放大35倍);但另一面,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长期不坚持市场化定价,扭曲价格信号也是重要原因。因为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的收费极低,民营担保公司的收费水平也受到制约。

      价格信号扭曲后,担保服务的供给长期处于短缺状态,而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掌握着这种短缺服务的分配,在决定给谁担保、不给谁担保中,蕴藏着巨大的腐败空间。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没有对担保公司做出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区分,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也不宜再定性为政策性担保公司。应该明确按“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原则来要求担保公司,支持担保公司提高议价能力,形成商业可持续的经营模式。

       担保业意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继而扩大就业、培植税源。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机构,效果一开始可能是明显的,但也可能是低效的。要实现这一政策性目标,可以通过普惠制地提供补贴实现,即不管是哪类担保公司,只要做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即可按量获得一定补贴。或者可以设立一个担保基金,委托运作规范的担保公司去运作,没有必要各级政府都要建一个机构,养一班人马。

      只有以市场化的思路,着眼于提高担保行业的盈利水平,吸引各类资本进入,才能增加担保服务的供给,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当前,担保业正在规范整顿,地方政府应该借此机会厘清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的定位,一定要避免政策性银行的前车之鉴,切莫等形成一个大包袱之后才着手去改。(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民营经济必将成为银行释放信贷资金的主阵地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宪法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提出了“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此可见,民营经济的出现和发展符合社会客观的规律,带有历史必然性。短短三十几年中,中国民营经济伴随着金融体系的发展,尤其是在银行信贷的鼎力支持之下,已充分显示了独特的生机和活力,成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部分之一,在经济总量、国家税收、对外贸易、劳动就业、公益事业等方面越发显示出重要地位,可谓是强劲崛起、优势显现,蓄势待发、备受关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民营经济就是中国的市场经济的急先锋,并且是中国经济的活力源。在这种新的济形势下,过去对民营经济发展功勋卓著的银行信贷该朝哪个方向走,该如何更好地为民企提供金融支持,并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
      民营经济将在未来的中国经济增长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并必将成为银行释放信贷资金的主阵地。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1.这是金融业乃至银行业竞争的必然选择。中国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后,国有银行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并涌现了一批新兴的股份制银行,入世后,外资银行纷纷登陆中国,同时许多公有制集体企业也完成向民营经济的过渡,在民营企业走过了多年的历程中,党和国家的政策逐渐明确和完善起来,经过多年的竞争,优质大客户均已“抢光”,民营经济成为众多银行追逐的焦点。例如:花旗银行从“根植中国”的长期战略出发,和“新风险投资”合作,扶持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定位于中国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汇丰银行、东亚银行表示“不会歧视企业规模而会一样提供优质服务”。由此,今后各级银行机构都会为了打开中国中小民营企业这座尚未完全挖掘的金矿,把竞争集中于这一点争夺之上。
       2.这是资金趋向先进性企业制度进行流动的必然倾向。在中国,民企的产权是相对清晰的,所有权和控制权都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对企业的管理由粗到细、由被动到主动,环环紧扣。由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多年来的情况表明,绝大多数私营业主的人生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主要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对社会的贡献。所以,民企特别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千方百计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开拓市场,研发新品,寻找出路成了它们的天性,其发展潜力是其他所有制形式所无法比拟的。
       3.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资金供需平衡的必然机制。银行集聚资金的大量增加和民营经济不断发展所形成的资金的短缺客观上使两者紧紧地联系到了一起。不管你把融资理财渠道拓得多宽,国债、股市、基金、保险等等,老百姓对银行储蓄的热情仍保持了相当的温度,存款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为合理利用这些资金,达到最优的利用效率,实现最大的经营效益,银行寻找资金出路成为当务之急。而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尚缺乏大企业诸如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融资渠道,向银行伸手成为必然的选择。
        因此,民营经济必将成为银行释放信贷资金的主阵地。当然,理论证实和实际操作之间还是具有不少差距的。当前银行界对于民营企业进行金融支持还面临着如下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ttp://www.boraid.com/darticle3/list.asp?id=138543|44
        1.从银行内部机制特点来看:银行机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存在“局限性”。
        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少、层次低,创新能力不强,没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信息、资金、管理等优势。银行经营业务单一,贷款投入比重过大,而且信贷过度集中,中间业务发展缓慢。
         二是不良资产占比仍然较高,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制约了自身发展,也影响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是管理方式不适应,业务发展定位不准,不能有效地融入地方经济,难以适应不同市场主体的要求。银行评级和信贷准入规则使用同一标准,信贷准入政策一刀切,没有根据地域、区域、行业和客户的特点与差异进行细分,使一些优良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客户被拒之门外;信贷程序繁琐,严格缜密的贷款操作规程,难免成为企业办理信贷业务的“枷锁”,进一步拉大了银行与民营企业在信贷供求上的体制差异。
        四是过多地受到地方政府经济决策影响。很多地方政府具有多变性和目标的多重性。在市场经济制度尚未建立的地区,政府对金融资源的开发和配置进行决策时,往往是把市场机制排斥在外的。政府经济决策一统天下,区域内的银行金融资源在政府的干预下,基本围绕政府的经济目标和任期内的政绩进行配置,经济目标往往缺乏科学性和中长期的连续性,使该区域内的金融资源长期处于紊乱的配置状态,忽视中小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银行机构由一个以自主发展和盈利为目的的主体,变成一个承担实现某项目任务的载体,在地方政府“必须”或“应该”支持型某个产业的“政策指导干预”下,有限的金融资源被迫流入一些效益不佳、前景不明的企业,金融资源效率低下也在所难免。
        2.从民营企业的内外环境来看:企业的生存发展还存在“先天不足”。
        一是民营企业信用环境脆弱。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维持社会发展的细胞,它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虽然在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强大攻势下,民营企业说话越来越算数,信用不断提高,但因其是建立在少贷小用的基础上的,传统银行业即使看到了希望,但实际运作情况却大相径庭,对民营企业依然半信半疑。因为一些民营企业存在下列问题:企业财务数据失真,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着几套财务报表,为了偷税逃税在给税务部门报送的报表中压低收入和利润,为了贷款方便在银行的报表中虚增销售和利润,企业法人个人品德低下,缺乏信用观念,通过各种方式逃废金融债务,转移银行信贷资产。
         二是民营企业信贷资金有效需求不足。民营企业规模大多偏小,信用度极低,很难满足放贷的条件。虽然大多数企业对信贷资金十分渴求,但是真正能够达到商业银行统一的评级制度和风险控制办法标准的企业和项目却不多,尤其是中小企业,规模小、效益低、管理水平不高、信用等级低,很难满足银行放贷的条件,造成企业急需贷款但条件不具备,而银行有信贷资金找不到好的企业和项目。
         三是民营企业发展不平衡。部分企业由于受管理、经营、市场、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制约,项目与产业政策不相吻合,贷款准入遇阻,特别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有许多中小企业项目贷款在当地可能是较好的项目,但到全省甚至全国综合考评,有可能成为不支持项目,从而影响了对该企业的信贷支持。
          大投入大产出,小投入小产出,不投入没产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地方经济的繁荣、社会事业的和谐、各类企业的成长,都离不开银行部门乃至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此,当前民营企业急需银行在支持发展过程中改变观念误区,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创新经营理念和经营方法。
        1.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
        银行部门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实信贷管理和信贷服务。民企也需要银行适当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在网点、资金、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真正把民营经济作为信贷服务的主体。比如及时完善信贷授信制度,根据民营企业经营的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有市场前景、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的民营企业,适当扩大授信额度,试办非全额担保贷款。在强调防范风险、明确责任的同时,对相应的贷款要实事求是地提出质量要求。
        2.进一步改进针对民营企业的信贷工作方法。
        希望银行部门实事求是地调查研究民营企业发展状况,认真分析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状况,与民营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制度,依据企业用款总量、进度和发展需求,及时足额解决民营企业的合理贷款需求。在实行民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过程中,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贷评估、审批和贷款制度,对较高级别民营企业贷款实行优先、利息优惠、条件从宽的政策,从而将民营企业资信与民营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发放贷款,引导金融环境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开发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信贷品种,拓宽支持民营经济的信贷方式。对各民营企业要区别对待,可采取信用、质押、有效资产抵押、担保联保等方式发放贷款。
        3.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加大支持民企发展的力度。
         有一些类型的民营企业特别需要也应该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首先,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专利产品的项目的科技型民营,对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民营企业,只要还款有保障,银行都应该积极发放贷款支持,要改变现行的对科技开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分别评审、发放的模式。其次,银行应支持再就业安置工作。对有能力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民营经济组织,应该积极发放小额贷款,小额贷款的评估、审批、担保方式可适当简化、灵活。再次,对为大中型企业生产配件或提供加工、营销等配套服务的民营企业,只要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订单、合作协议或有效委托合同,大中型企业有担保或还款承诺,银行贷款条件应该适当放宽,适当简化审贷手续。
         邓小平同志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他一语中的地指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发展提速、经济提升的有利时期,不论是民营企业,还是金融机构都应该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进一步增强投入意识,共同搭建一个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平台,为民营企业融资和银行拓展金融服务开辟一个更加便捷的通道,以实现金融资本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民营企业与现代金融的融合度,进一步营造出良好的金融安全环境,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共谋新发展,再创新辉煌。(摘自《人民网》)

 

 

 

防范融资平台风险 银行应有所作为

 

主持人 记者 谢利

对话嘉宾 银行联合信息网总经理、首席分析师 符文忠

 

    过去一年多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根据央行披露的数据,截至去年底,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增长到8000多家,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今年一季度的银行新增贷款,仍有40%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在1.35万亿元左右。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不断加剧,对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形成显著的潜在压力。特别是随着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出现,由融资平台风险向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传递,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近日,记者采访了多年来专注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银行联合信息网总经理、首席分析师符文忠,围绕“当前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以及风险管理对策”,进行了一次深入对话。

    记者: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您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未来的主要风险在哪里?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后,房贷紧缩对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符文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的融资工具,它以土地等国有资源和资产作为抵押,以地方政府隐性担保的方式,达到向银行借贷实现融资目的。由于增加的是政府的隐性赤字,最初并未被人们所察觉。但是随着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的迅速膨胀,各方面对其风险及其传导的担忧日益加大,甚至变为一种恐慌心理。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规模过度膨胀,一方面会带来银行信贷风险的迅速上升;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降低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导致其偿债能力降低,从而带来财政风险。这也正是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商业银行所担心的。

    不过,我认为,也无需过分夸大这一风险,要注意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一系列特性。据我们的研究分析,商业银行对于占据70%以上的县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一直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结构分布中,财政偿还能力较强的省市级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占据主要比重;土地收入占地方政府收入超过50%的城市实际上屈指可数,绝大部分城市的财政收入结构是多元化的,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相对有限。

    记者:当前,人们最为关注的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而根据近日审计署公布的数据,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债务余额与当年可用财力比率超过100%,最高达364.77%,财政资金偿债能力不足。这会不会导致银行贷款无法偿还,从而加大银行的坏账风险?

    符文忠:目前,这些融资平台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率已高达94%,平均负债水平约为60%,个别地方县市负债水平超过400%,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给未来还款造成很大压力;而且一旦进入加息周期,按照3年至5年期贷款标准利率5.76%计算,地方融资平台应支付的贷款利息为4250亿元,若贷款利率分别上调2754108个基点,将相应多支付利息为200亿元、399亿元、797亿元,也使得债务压力进一步加大。特别是,随着监管机构加强对融资平台的清理以及信贷政策的收紧,银行迫于压力会加紧收回贷款,这对于那些运作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公司来说,有可能发生现金流问题。

    因此,此次政策的实施尽管有利于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管理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后管理能力的提高,但银行坏账风险仍值得警惕,商业银行应未雨绸缪,做好风险管理。

    记者:那么,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地方政府融资产生的贷后风险,采取怎样的措施加以防范?

    符文忠:我认为应当把握好三方面内容。首先是严格按审批流程操作,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融资平台的设立情况,包括资产、负债、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利润情况、出资方式,注册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土地划拨,或是股权等其他方式;二是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银政信合作,以及担保情况、资金使用方式等。

    其次是平衡贷款的风险和收益。从行业、区域、客户、产品四个维度提出“进、保、控、压、退”信贷结构调整策略,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一方面优先满足有质量的、真实的信贷需求,重点支持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确保重点客户和项目的信贷投放;对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第一还款来源完全或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收入的项目应严格控制;同时坚守商业银行信贷政策底线,严格审查财政收入自给率、融资平台负债水平;对存量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业务的借新还旧和展期,不应无原则地降低标准、放松审批尺度,而应积极引导和促进存量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安全有序退出。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采用抵质押、政府还款承诺函还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其担保效力均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业务的风险防控重点,应从做好贷款担保转向掌控贷款项目的风险上来。比如要求风险融资平台公司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公司股东资金先于信贷资金到位、各出资方出具到资承诺函;同时,对项目实行封闭式贷款管理,并监督项目的收入及其使用。此外,还可要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股东就优先还款,贷款存续期间不撤资、不分红、不对外担保、不以公司的资产和权益向第三方提供抵、质押担保等事项作出承诺。(摘自《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闵继辽     本期执行编辑:邓文增    信息采编:白晶 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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