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调整
为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入推动我省双创事业发展,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最新的《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在贴息条件、贴息年限等方面对创业者给予了更大政策支持。根据《办法》,12月6日,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公司下发了《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调整通知》,对我省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个人担保贷款期限由最长两年延至三年。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我省在全国成立了首家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公司,为在我省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大学生和归国留学生提供无抵押、纯信用、免保费的融资担保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已累计为有需求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了1.4亿元创业贷款担保支持,实现了对大学生群体创业融资需求的“应保尽保”。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基本要素
1、担保贷款额度:个人最高15万元;合伙创业的,每人最高15万元;
2、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担保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4、利息:财政全额贴息;展期、逾期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5、保费:财政全额补贴;
6、商业银行贷款限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为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下同),学籍学历信息需能够在学信网查询;
2、个人征信、保证人征信及企业征信良好(可自行登录http://www.pbccrc.org.cn/先行查询);
3、有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
4、已为创业项目运行进行了必要的准备,且创业项目具有财务可行性,具有偿债能力;
5、积极配合担保公司、银行现场考察以及放款后的跟踪管理。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基本要素
1、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
2、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担保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4、利息: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最近1个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逾期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5、保费:财政全额补贴;
6、商业银行贷款限制:创办人及当年新招用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应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申请条件
1、由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 数量达到现有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合同。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企业征信、创办人征信、保证人征信良好(可自行登录http://www.pbccrc.org.cn/先行查询);
3、有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
4、创业项目具有财务可行性,具有偿债能力;
5、积极配合担保公司、银行现场考察以及放款后的跟踪管理。